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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“梦想家”与“实行家”(1 / 4)

就这样,我开始当一个“职业作家”。

我的书,都在《皇冠》出版社出版,每一本的销路都还不错。鑫涛给我15%的版税,我惊奇的发现,我每个月都有相当好的收入,足以应付我的房租,阿可的薪水,以及我和儿子的食衣住行。这真是个奇迹!

一九六五年,母亲也去新加坡了,小妹搬来和我同住。小妹那时已从一女中保送到台大物理系,是台大的高材生。我的小妹,真是个奇才,我父母在我身上找不到的希望,都可以在小妹身上找到。此时的小妹,情窦初开,和同班同学“阿飞”正在恋爱,幸好父母都在新加坡,鞭长莫及。我给了他们两个最大的支持,让他们顺利的相爱下去,小妹真是幸运。如果母亲在台北,我相信,以母亲对小妹的爱,她一定又会像母猫叨小猫般惶惶不安,不见得会让他们如此自由。(“阿飞”也是台大高材生,非常优秀,可是,在我母亲眼中,任何人追小妹,可能都不够资格!)

我们那栋日式小屋,终于被师大收回,没多久,就拆除了。日式房子逐渐成为过去,台北街头,新建的公寓及高楼大厦一栋栋的耸立起来。一天,鑫涛来我家付版税给我。付完之后,他看着我说:“现在,你应该分期付款,去买一栋公寓,总不能一辈子租房子住,太没安全感了!”

我吓了一跳。买房子?买属于自己的房子?我最奢侈的梦中才有这样的梦。“我怎么买得起?”我惊愕的说:“房子好贵呀!”

“就在这附近,正在盖一批四楼公寓,你不妨去看一看!至于买得起或买不起,我想你不用担心,你的版税足以支付头期款!以后的款子,你可以写新书,你源源不断的写,稿费和版税就会源源不断的来!”

“这个道理我懂,”我忧愁的说:“可是,写作这行业和别的工作不同,我不一定能够源源不断的写呀!”

“哦,你能!你当然能!”他毫不犹豫的说:“我看了你最近的作品,我敢肯定,你的写作生命还在开始阶段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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